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A区块生活小区新建化粪池工程 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A区块生活小区新建化粪池工程,主要内容: UPVC排水管采用开槽施工共1050m,成品玻璃钢化粪池有效容积1.5m3共350套,混凝土路面拆除修复约1225m2,详见预算书。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含3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847585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化粪池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下午16:00 时整。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6日下午14:30,地点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4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 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 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 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当场出示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信息(浙里办-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及提供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复印件(网上打印件须加盖公章)。
5.5 网上报名资料须跟纸质资料一致,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台州津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zjfgc.com/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郭冬方 联系电话:13958673693
7.2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津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金锋 联系电话:15958698889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桥村一区8幢19单元 |